一季度,经国家统计局审定,全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8.31亿元,同比增长6.7%,比1-2月份提高1.1个百分点。全疆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95.41亿元,同比增长8.8%,比1-2月份提高2.0个百分点。
按经营地分,一季度,全疆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2.50亿元,同比增长6.5%;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.81亿元,同比增长8.1%,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8.4个百分点。
按消费类型分,一季度,全疆商品零售额815.45亿元,同比增长6.7%;餐饮收入112.86亿元,同比增长7.0%。